发布日期:2024-10-17 浏览次数:1
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到账时间为每3个月发放一次。申请提取时,需要经过5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间。
办理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的资料如下:
1. 对于职工通过苏州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签订备案的情况,需要按照网上申请的流程,提供以下申请信息: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网签备案合同信息、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等。
2. 对于职工租赁的房屋未在苏州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情况,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进行提取申请手续: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本市其他住房)》、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3. 对于职工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情况,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进行提取申请手续: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承租原廉租住房的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承租原公共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4. 如果单位提供集体宿舍、人才公寓等住房或无房职工委托单位代办提取手续,单位可以代办职工的提取手续。单位需准备以下资料进行提取申请手续:办理资格申请资料包括填妥的《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单位初审资格申请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单位需要对职工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留存复印件。最后,单位需要汇总并提交如下资料:填妥的《单位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明细表》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以及职工本人填妥并签字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单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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